唐星雅:……
好吧,她拉胯,她现在知道了。
就这样,贤贤不再去荣王府,而是跟着唐星雅留在家里。
不过他十分好学,几乎舍不得休息,不是读书就是写大字,看样子恨不得明日就中状元。
唐星雅看他写大字,悲催地发现,一篇四五十个大字,她就认识一个字——“一”,没错,她就认识这一个。
这里的字类似于篆书,极其难以辨认,和它比起来,别说简体字,繁体字都是曾曾曾孙子了。
前身不读书,是个文盲,她穿越而来,还是文盲。
“贤贤,你教我认字行吗?”
贤贤非常乐意,也非常享受做夫子的感觉。
他唯一觉得有些心塞的是,姑姑有点笨。
唐星雅发现,贤贤的记忆力,可以用照相机记忆来形容,简直过目不忘,堪称学神。
据说狗的智商是四十,她这种普通人的智商是一百,贤贤的智商至少一百四,搞不好一百八!
贤贤看她,就像她看狗一样。
在这种情况下,唐星雅绷紧精神努力学,就像做条聪明点的“狗”,不至于被太嫌弃。
哎,看起来厉害,但是实际一比都是渣渣的学酥压力山大。
过了几日,到了和当铺掌柜约定的十日之期,唐星雅带着贤贤出门了。
“姑娘,你可算来了!”
当铺掌柜一改之前的倨傲,看见唐星雅来就像看见了救星一般,从柜台后出来连连行礼,对她感激不尽。
折磨他多年的老毛病,终于见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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